近日,小區辦召開“共建和諧社區”座談會,會上,舒可心等業主委員會主任以及各大物業公司負責人認為,業主委員會一方面要經受各種物質誘惑,另一方面還要經受業主的質疑:你腐敗了嗎?對此,北京物業管理商會會長于慶新評論說,20**年業主向開發商維權,20**年業主與物業公司糾紛,20**年業主的斗爭矛頭指向了業委會主任。
光大花園業主委員會主任陳兵說,剛當上一個月的主任,就有一些希望在社區內開展商業的公司找他談,有的還暗示要給好處費。朝陽園業主委員會主任舒可心說,由于朝陽園物業費每年高達1400萬元,有一家物業公司甚至給他出價六位數,要求他換掉現在的物業公司。
建設部20**年9月出臺的《物業管理條例》中,業主委員會有很多權利。第十五條規定,業主委員會有召集業主大會會議,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的責任,有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;有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;有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等。
盡管第十九條還規定,業主大會、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,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,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。但是舒可心認為,業主大都對業委會不太關心,造成業委會主任有很大的職權行使空間,可以在關鍵環節上“放水”,這對于一個掌管上億元共有資產的業委會主任來說并非好事。
舒可心認為,只有業主們都關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,同時讓司法進社區,行政執法進社區,對業委會監督形成體制,并完善立法,才能徹底消滅業委會主任腐敗的機會。
篇2:由AA擔任嘉園業委會主任通知
關于由AA擔任嘉園業委會主任的通知
各位業主:
業委會主任zz因本職工作繁忙無法兼顧小區事務,提出辭去主任一職,1月11日,經業委會會議討論,決定由AA擔任國信嘉園業委會主任,**擔任副主任。
**業委會
20**年1月12日
篇3:花園業主委員會公告(業委會主任請辭)
花園業主委員會公告(業委會主任請辭)
尊敬的業主們:
因原業委會主任z2申請辭去業委會主任和委員職務,為保持業委會工作的延續性,20**年10月11日業委會召開全體委員(10人)會議,秘書組(3人)列席會議。
經業委會研究,同意z2辭去業委會主任及委員職務,并現場重新選舉業委會主任。
經10位委員無記名投票,z3獲得8票當選為業委會主任,并向z街道物管辦報備。
特此公告
z花園業主委員會
20**年10月10日